91 号文件
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第 91 号《出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》日前施行,突然的。
对一户果农,需要注意的是:
第七条 申请注册登记的果园,应当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提出书面申请,并提交以下材料(一式两份):
(一)《出境水果果园注册登记申请表》(附件1);
(二)合法经营、管理果园的有效证明文件,如:果园土地承包、租赁或者使用的有效证明等,以及果园示意图、平面图;
(三)果园质量管理体系文件;
(四)植保员有关资格证明或者相应技术学历证书复印件。
家里的果园今年丰收,小蜜橘在枝头上最多能挂三天到一周时间,这个时间过去,质量下降,就将很大程度上影响售价了,特别是这种出口的果品,“出口转内销”至少损失 10%-20% 的利润。
但是另一方面,上面的申请许可一天不下来,销售商就一天不收购,如果要出口,必须面对习惯性拖沓的官僚机构,三天内拿到必要证明,还要和许多同期递交申请的果农竞争。
于是,有果树规模比较大的县份为了保护地方利益,让果农集体挂靠某机构,发放统一文件,质检形同虚设。
而此外的果农,需要从网上下载申请表,打印并且填写一些中英文的表格,撰写所谓的管理体系文件,大多数还要临时找一个关系植保员 …… 把这些东西排队递交上去,看对方的脸色行事,并祈祷最后通牒快一点下来。
这就是一份从天而降的文件带给农民的,上诉通路不良,无法反抗,并且决不是唯一的一次。作为先进性农民,看来以后还要学会上网,学点英文,更重要的是,打通管理部门的各个关节,以备不时之需。
